关于开展2015—2016年 北京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2016年
北京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各企业联合会、协会:
按照中央提出的“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的目标,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九家协会拟联合开展2015-2016年“北京优秀企业家” 、“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评选活动,此项活动是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由北京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市级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宗旨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
(二)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
(四)落实北京市政府提出的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宜居北京。
二、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区、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经营者。
三、候选人条件
(一)企业家要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战略部署,与津冀两地政府合作共建一批产业示范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企业家要善于经营。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着力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形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家要充满活力。勇于改革,健身瘦体,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北京市政府提出的三、四、五、八行动计划(详见备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五)企业家重视环境保护,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绿色生态等方面为首都的碧水蓝天做出了贡献。
(六)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七)大中型企业,以推荐北京优秀企业家为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小企业以推荐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为主。
四、推荐申报
(一)推荐申报
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
1、各企业、各企业联合会、协会可作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2、直属会员企业可作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提交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
(1)业绩材料。主要内容包括:①被推荐人基本素质:包括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管理理念和思想,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②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③企业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反映企业家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④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家推动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2)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明材料(没有的可省略)。
2、填写《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推荐评选表》、候选人简介800字以内(在业绩材料的基础上浓缩)、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见附件一),并提交推荐函。
3、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4、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于2016年3月30日前寄送至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优秀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U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bec201516@163.com)。
五、评选程序
评选委员会由北京企业联合会牵头,其他各家协会安排1-2人组成,评选委员名单报北京企业联合会会员部。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2016年4月完成。
(二)复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终审
召开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打分,确定入选名单;将入选名单在首都之窗、北京企业联合会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根据公示,最终确定本届“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名单。2016年7月-8月完成。
六、表彰和宣传
为大力宣传双优企业家的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定于
1,在2016年9月 或10月,召开表彰大会,拟邀请市领导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为“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颁发奖状和证书。
2,表彰大会当日,在有影响力的报刊刊登2015-2016年度“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名单,并在首都之窗和各协会相关网站上公布。
3,编辑发行2015-2016年度“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专刊。
七、有关事项
(一)评选“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安排对候选人的考察和负责联系当选优秀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八、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里甲8号首钢机电公司办公楼二层215室北京企业联合会会员部
邮政编码:100049
联 系 人:沈静 韩惠
联系电话:88293685,13801037065: 88293684
附件一: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附件二: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北京企业联合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企业发展促进会 首都企业家俱乐部
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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