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愿出千元买可乐
瓶里有根弯曲吸管的可口可乐曾经价值千余元,但自从被羊城晚报曝光后,出了大名,身价骤跌。
2011年,中山市民梁先生在中山某超市买到一支瓶子里有根弯曲吸管的可口可乐,他联系可口可乐要求索赔。可口可乐口头道歉后,提出给予一箱瓶装可乐作为赔偿,被梁先生拒绝。2012年5月,梁先生的朋友听说此事,提出以1600元的价格收购这瓶可乐,由他找可口可乐公司索赔。梁先生称:“我朋友在视频网站工作,可以将此事上网。”
随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市场部公共事务及传讯主任钟星称希望梁先生将这瓶可乐退还给公司。“我朋友出1600元,你们出多少钱?”梁先生问钟星。钟星请示公司领导后称同意支付“千元以上现金”。
但梁先生不明白,怎么媒体曝光后,那瓶可乐就一下子不值钱了。
其实,当初可口可乐公司之所以愿意给梁先生千元以上的赔偿,就是因为害怕媒体曝光。钟星曾一再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可口可乐公司不希望“负面新闻”曝光,怕影响公司形象。
梁先生的朋友愿意以一千多倍的价格收购这瓶不能喝的可乐,就是看到了可口可乐公司不希望“负面新闻”曝光的“软肋”,将新闻媒体当“筹码”,要挟可口可乐公司作出赔偿。
羊城晚报独家报道《可乐瓶里有根管 身价竟能翻千倍》(详见2012年6月6日珠三角新闻)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国内报刊、电视台及网站纷纷转载,网友评论、跟帖无数。有网友认为,现行法律赔偿标准过低,对企业没有束缚力,对商家起不到威慑作用,这也是造成梁先生狮子大开口的原因之一。
羊城晚报客观公正的报道,既揭发了企业试图掩埋的真相,也致使梁先生的“筹码”失去了价值。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匡和平博士认为,媒体有监督职能,褒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不能被某些个体或群体利用。消费者应该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企业也应该通过法律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记者 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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