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起诉"侵权"商家索赔600万
称爱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举办“ICOO代言大猜想有奖竞猜活动”中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和姓名,还单方宣称自己是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台湾艺人周杰伦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和销售侵权产品的中关村海龙市场中心等单位起诉,索赔6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由于被告方提出管辖异议,市一中院正在审查此案。
周杰伦诉称,2010年1月28日开始,爱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举办“ICOO代言大猜想有奖竞猜活动”,在此活动中,自己的肖像和姓名被广泛使用。2010年3月17日该活动结束后,该公司宣称其最终确定聘用周杰伦为其生产的MP3等音乐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该公司与原告之间并无任何代言关系。2010年6月3日,周杰伦委托代理人在海龙中心经营的海龙电子城二层的百事恒兴公司和星联众达公司摊位购买到侵权产品。
周杰伦认为,其是享誉两岸三地的台湾艺人,其肖像和姓名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四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获得非法利益,已经构成了对他肖像权的侵犯,并使他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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