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时代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简称:国学时代
股份代码:430053 公告编码:2011—002
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1
月25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教一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小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股东九人,实际出席股东九人,以上人员代表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 《关于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聘期届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公司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2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数0股;弃权数0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90.78 万元,2010 年度预计税后盈利。公司拟以52 万元未分配利润用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数0 股;弃权数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真
3、律师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
(1)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论:本次会议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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