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发布
在17日由中宣部、商务部召开的文化贸易工作座谈会上,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了第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在多项指标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今年入围企业总数达到113家,比去年增加46家,显现了各地文化企业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主办方介绍,较之往届,本届“文化企业30强”在推荐企业类别、范围以及评价指标、权重设定方面均做了部分调整,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突出了文化内容生产特点和科技的推动作用,增加了从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生产等文化企业,及时反映了2012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修订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本届“30强企业”评选在评价指标方面,适当加大了主营收入和净利润的权重,社会效益指标中将企业获奖情况明确为正式评价指标并赋予10%的权重,使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效益得到量化,更好地体现了文化骨干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导向性。在多项指标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今年入围企业总数达到113家,比去年增加46家,显现了各地文化企业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
今年的“文化企业30强”,既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企业,也有动漫游戏、网络文化、主题公园等新兴业态的文化企业;既有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老字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有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反映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多种门类、多种所有制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今年“文化企业30强”呈现出文化企业总体实力更强、涵盖门类更广的特点。据了解,今年“30强”企业总的主营收入首次超过2000亿元大关,达到2047亿元,比上届增长28%。在涵盖门类上,首次有工艺美术企业、新媒体企业和跨领域、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文化企业等入选。
通过“文化企业30强”的评比,反映出转制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企业各领风骚。在今年“30强企业”中,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有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3家,占总数的76.7%,主营收入超过入选企业主营收入总和的80%。这反映了国有文化企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而民营文化企业入选类别和数量均有增加。此次入选企业中,民营企业有7家,占总数的23.3%,为历届最高,其中3家为首次入选,反映出近年来在国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环境下,民营文化企业正逐步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记者黄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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