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底,慈溪的赵女士在华润万家江北洪塘店买了9箱108瓶53°新飞天茅台酒。
不料,经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鉴定,这批茅台中78瓶都是假的,价值12万余元。
近日,江北法院判决超市“退一赔一”。
顾客:7箱茅台中78瓶是假的
赵女士是慈溪周巷人,之所以要买这么多茅台酒,她说是为儿子以后结婚存着的。“去年,飞天茅台才800元左右一瓶,今年涨到了1600元,我怕以后还要贵,就想先买点存着。”
要想一下子买到这么多茅台酒,并不容易,因为当时市面上一直在传,茅台货源紧张。
2011年10月20日和11月3日,她分两次在华润万家江北洪塘店买了9箱新飞天茅台,共108瓶,花了17万余元。
这9箱茅台,其中2箱是在超市内取的货,另外7箱超市工作人员说是从其他地方调过来的。
“都说茅台难买,他们怎么能在短时间拉这么多货来?”第二次在超市取货时,赵女士越想越担心。
回去后,赵女士分3次分别找了3个懂酒的人鉴定,结果3个人都认为只有2箱是真酒,其余7箱有问题。
赵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中7箱酒水进行鉴定,结果显示7箱茅台酒中只有6瓶是真酒,其他78瓶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价值12万余元。
今年4月,赵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一。
超市:是团购主管的个人行为
超市称调查后发现,做手脚的是当时接待赵女士的团购经理崔某等人。
超市负责人称,赵女士购买的那2箱真酒是超市库存,被鉴定为假酒的7箱茅台都不是由超市出售的,而是崔某等人通过个人进货渠道出售。崔某等人收受货款完全为了私利,而非代表超市,超市已经针对此事报案。
对赵女士出示的超市购物小票,超市称,假茅台酒的购物小票是测试小票,仅供超市收银员平时收银训练使用,不能证明超市与赵女士产生过实际交易,请求法院驳回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团购经理是职务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在赵女士购买酒水时,为超市的团购主管。赵女士购买酒水、支付货款的交易过程均发生在超市内。超市出具给赵女士购物小票、崔某与赵女士签订了协议书同意对涉案酒水进行鉴定,并加盖了某超市服务台退换货专用章,这些事实都能够认定崔某的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
超市提出赵女士的购物小票为测试小票,但超市也承认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测试小票与正式购物小票的区别,因此,超市不能以此抗辩,未与赵女士发生过茅台酒交易的事实。
崔某在赵女士购买酒水的过程中提供假酒,损害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欺诈行为。
近日,江北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一审判决超市承担退一赔一的法律责任。记者胡珊通讯员孙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