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晋商丁书苗女儿案开审
十余年中,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为女晋商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丁书苗通过向中标企业获取“好处费”等方式,涉嫌从中非法获利30亿元。今天上午,丁书苗之女侯军霞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他们被控非法经营罪。据了解,此案涉案数额30亿元,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就此拉开帷幕。
辩护律师集体“封口”
这起举国关注的系列案件审理,新闻记者并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记者上午在法院外围试图采访辩护律师,但多名律师皆闭口不谈。据记者了解,所有参加刘志军系列案件诉讼的辩护律师,都在有关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被要求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情况。
今天审理的非法经营案共有5名被告人,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被列为第四被告人,其余被告人多是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担任“中间人”角色的相关人员,而丁书苗本人并未被同案公诉。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视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由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
丁书苗的暴富,与刘志军密切相关。据报道,丁书苗在1997年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的罗金保,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曾先后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书苗。2004年至2010年,丁书苗和她的儿子,通过倒卖车皮计划和利用车皮计划从事煤炭经营,获利约4.4亿元。
当刘志军“大跨度”发展高铁时,丁书苗的生意也进入了高铁领域。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方式是干预招投标。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至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2006年时,丁书苗与山西某国有企业合作成立了一个公司,投资高铁轮对项目,丁书苗负责获取铁道部批文。后经刘志军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人签发了相关批文,丁书苗因此得到了合作公司60%的股份,价值近1亿元。
在高铁衍生项目上,丁书苗也得到了刘志军的帮助。2008年,丁书苗成立高铁传媒广告公司,独家获得高铁车站LED屏等广告业务。2011年年初,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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